有限证券组合_江西心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被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通讯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赞药监罚〔2019〕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江西心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质药品。 根据《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27号)第74条,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08540元,支付金额倍的罚款109622.3元。 罚款共计218162.3元。

江西心诚药业有限公司产销差药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编号

事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证号码(隐藏出生后4位数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是违法的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及依据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受惩罚的机构名称和日期

赣药刑〔2019〕44号

生产销售劣质药物

江西心诚药业有限公司

91360902753198369b

聂有根

生产销售劣质药物

根据《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27号)第74条

没收违法收入108540元和货币金额倍罚款109622.3元

罚款总额218162.3元。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六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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