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
明天,有341万考生进入考场
许多高中官员只是自己的
考生送去了祝福。
希望你们,独自胜过千军万马
实现自己青春的梦想。
你所相信的是
总有一天会有收获的!
当然,祝福的馀韵
需要注意
近日内
一起考试作弊组案并依法作出判决。
非法“考试”利润400多万,11人集团被定罪
20日,据中新网报道,湖北省公安厅最近报告考试作弊集团事件,逮捕了11名嫌疑犯。 经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
2018年12月22日,红安、黄冈、武汉三地警察在全国的研究生武汉市某高中考场,没收了作弊用的收音机、耳机等器材,带走了许多作弊的考生。 据调查,该省怀疑以研究生考试训练为名义征收训练费用,提供作弊器材,组织作弊犯罪。
图为警方收拾的作弊设备湖北省公安厅照片
红安县公安局立即展开线索检查,查明张某嫌疑犯。 2018年12月22日凌晨3点左右,事件警察在武汉某大学附近的酒店被逮捕,在现场收到了一整套非法器材和训练教材,随后赶到各试验所搜查了很多非法考生。 张某与朱某等人合作,组织了近百人在全国研究生考试期间在无线电设备作弊的犯罪事实。
据线索,2019年3月5日,警察在武汉市洪山区逮捕了周某。 此后,该小组有9人相继自首。 至此,该小组11名成员全部恢复了案件。
经过盘问,该小组以研究生考试“但全额退款”为诱饵开始招生,向申请考试训练的学生索取一定费用。 小组根据报名人数编制作弊设备,考试前进行作弊设备的使用培训。 组织考试作弊,非法赚了400多万元人民币。
目前,红安县人民法院已完成一审判决,该考试作弊集团的11名嫌疑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8个月徒刑。
在开始考试之前,教育部也提出了沉重的注意!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12月21日至23日举行,考生人数为341万人。 为了严格打击违法活动、严格纪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宣布了违法考试行为。
最近,各地教育、公安、网络通信、工信、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试验环境的综合管理。 对于参加违法考试的活动,有关部门依法严厉取缔,共同调查,坚决遵守招考公平公正。
“刑九”和二高就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相关法律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9)》第二百八十四条增设规定“组织考试舞弊罪”“非法贩卖或者问题、解答罪”和“替代考试罪”,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9),《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不正当行为的,处以3年以下徒刑或拘留,处以严重罚款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他人为实施前款罪行提供不正当器材和其他援助的,按前款规定处罚。
“为了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将第一项规定的考试问题、解答非法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按照第一项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项规定考试的,要受拘留或管制,并处罚款,或者单独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实施。
“说明”明确规定,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等情况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教育部应当切实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认识法律,尊重法律,诚实考试,在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注意听取社会教育机构的“包涵”“保证”虚假宣传,不要购买所谓的“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