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至14日,云南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刘江等19名被告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
2016年6月,刘江被告为了获得不正当的利益,黎晓龙等人越过国境在国外绑架受害者,要求赎金8万元。
2017年3月以来,刘江被告参加了陈杰(备案处理)领导的暴力团体,他人跨境在国外绑架受害者,索取赎金66.38万元,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2017年12月以来,刘江被告与海外赌场勾结,召集谭军林、李春利、王绪宝、王建永、聂峰、俞任权等被告,在缅甸木姐姐租房,勾结中介人利用互联网等社交平台处理贷款等虚假信息,肖某、 周某等108名受害者被绑架到云南省瑞丽市,将受害者偷渡到国外赌场,使受害者参加赌博,故意制作赌博后,以偿还赌博的理由,将受害者带到被告人出租的民居,或者将被绑架的受害者直接带到出租的民居,要求赎金199.04万元 在瑞丽市中缅国境的外侧,形成了以刘江为组织领导,被告人谭军林李春利等为骨干成员,葛望罗康等为一般成员的暴力团体。 本组织依靠海外赌场,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谋取暴利。 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犯罪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严重破坏边境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
在审判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来到法庭参加诉讼。 法庭主持人和辩护人围绕起诉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讨论,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一些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案件的公开审理。
案件有关人数多,案件内容复杂,法庭定期宣判。
资料来源: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