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帮农民工讨薪_【来论】帮农民工讨薪仅靠“霸气怒斥”还不够

最近,河北张家口蔚县信访局局长因“怒声”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负责人的视频在网上很受欢迎。 (十二月十六日人民网)

根据录像,河北蔚县信访局局长李海明对工资不足企业的负责人严厉地说:“他们最弱,你们欺负弱者,敲打你自己的良心,敲打你的良心。”

“欺负愤怒”的工资不足企业负责人的录像被网民投稿后,受到网民的关注,很多网民对这位“刚强”局长表示赞赏,表示这样的“刚强”应该更多。 第二天,企业将200万元以上的现金带到信访局现场发放,一百多名农民工领取了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全额支付,关系到许多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因此,必须对工资短缺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抑制态势,对不当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司和负责人,依法严惩,排除少数企业工资短缺等违法行为的傲慢。

的确,正因为这位局长“竭尽全力”,农民工的“汗和泪”才得以避免,为农民工撑腰,真是精神饱满。 但是,如果没有见到这位“强悍”的局长,相关企业会继续“太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可能性很高。 至少相关企业的负责人第二天不能带着200万元以上的现金给信访局。

解决工资短缺的“顽疾”,保护农民工权益不受侵害,关键是“剑出鞘”,必须建立平日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期机制。 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专业整顿和审计,集中暴露一些典型事件,认真打击不当行为,坚决打击恶意违法犯罪,特别是要坚决解决政府项目工程货款拖欠引起的违法问题。 加快建立信访、人民公社、公安等部门共同管理的横网,构建政策完全闭环,在责任落实、重点管理、制度建设、审计执法、信用处罚等方面形成合作力量,关闭真正不可缺少、不可缺少的制度笼子,组织农民工工资“保障网”,切实“勒死”缺少工资

此外,必须加快关于工资短缺的法律。 例如,对于目前工资短缺的法律责任较低的问题,应尽快制定《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条例》,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法律法规和相关措施完善,形成“组织拳”,关闭制度笼子,上司工资不涨,工资不涨,农民工就不给“忧虑工资”。 (安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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