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了“加强制度执行力,提高生态管理能力,为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检察力作出贡献”的记者招待会,报告了2019年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保障情况,发表了典型案例。
2019年1月至11月,重庆检察机关逮捕环境资源犯罪97件127人,起诉708件1127人,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1531件,处理诉讼前程序案件1391件,提起公益诉讼46件,占各自总数的74.86%、74.54%、66.67%, 管理受污染水域4400多亩,督促有关方面管理受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等2400多亩,整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等2.54万多吨,督促关闭和整治造成污染的企业、养殖场655家。
12月19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记者招待会,称“为增强制度执行力,提高生态管理能力,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
在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过程中,检察工作呈现两大亮点
一是开展四项特别行动
重庆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保护活动,在长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共立案1290件,处理诉讼前程序1198件,提起公益诉讼58件, 解决了众多长江沿岸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污水排放超标的“集中巡逻攻击”专项行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逻,各级检察机关巡视370次,发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线索351条,提出起诉前检察建议96条, 开展提出民事公益诉讼2起的“主城大气污染防治集中管理”特别行动,拟定的10起,提出行政公益诉讼1起,积极帮助全市加强污染防治攻势,切实完善主城两江四岸工程现场扬尘、工业尾气超排、饮食油烟等重点污染源,保护一个“重庆青”。 开展“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特别行动,督促污染饮用水源地2.8万亩,河道治理92.71公里,提出行政公益诉讼。
二是推进机制建设
2018年发表的服务保障了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加快了建设山清水秀美之地的“十四条意见”,在此基础上,重庆市检察院制定了服务保障重庆发挥“三大作用”的“十条意见”,形成了“十四+十”检察意见体系。
该市检察院率先发布公益巡逻机构工作方法。 三级检察院均设立巡回工作机构,常态化开展巡山、巡河、巡湖,开展公益诉讼巡回3200馀人,发现案件线索818件,立案709件,处理公益诉讼前程序案件607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1件。
建立六省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跨区域合作机制。 重庆市检察院与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青海省检察院以及六省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院跨地区合作,形成了流域生态保护力量,构筑了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
“二长”巡河使部门合作常态化。 与市河长召开会议,维护长江水生态安全合作体制,与共同开展“二长”巡河的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9个部门召开联合会议,与在公益诉讼中确立加强协调合作的7个机制的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座谈会,达成7个共识,共享中央环境监测、大气污染监测等数据信息,双方同意
智能支持系统全面升级。 建立公益诉讼快速检验实验室,建立公益诉讼智能辅助案件体系,调查箱、无人机基本满足案件需求。 充实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小组成员,引进更多“外脑”提供专业支持。 组织上下级检察院实施一体化事件,公益诉讼队经过实战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