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减负不合理的负担_落实教师减负重在抓好“统筹规范”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建设教育教育良好环境的一些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实施。

《意见》明确了中小学教师负面的重要意义、主要问题、总体要求和重点内容,回答了“为什么负”、“负”、“负”等重要问题,为中小学教师负面工作提供了重要依从性。

为教师减免,前提是查明负担来源。 目前,中小学教师面临的名目较多、频繁的各种监督评价等事项,主要来自高级教育部门的安全稳定、执行消黑除恶、优秀评价等工作,主要来自当地的党政功能部门。 各种调查、统计、信息收集等活动,主要来自学校内部。 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来源具有多源的特征,但是问起这些大量不合理的负担是如何引起的,追根溯源,矛头指向党政机能部门。 减免教师有目标,特别是减轻当前教师面临的不科学、不合理的外在负担和非教育负担,责任既是教育部门,又是当地党委和政府。

为教师减免,首先是提高思想认识。 教育是国家的大计,党的大计。 教育的大计,以教师为中心。 教师是教育的首要资源,肩负着为党培养人才、为国培养才能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时代重任。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对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了全面意见。 最近,两个办事处发布了“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减少教育、教育、科学研究的复杂负担,教师将焦点放在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上,将焦点放在教师培养成人主要责任的主要职业上。 为教师必须减免,刻不容缓,要加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了减免教师,重点是牢牢抓住统一规范。 负面不一定没有负担。 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育工作中必须承担的职业负担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负担。 《意见》的重点是明确减少与中小学教师不应承担的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统一规范审计评价事项,统一规范社会事务,统一规范有关报告书的填写工作,聘用中小学教师。 抓住教师减负的统一规范,从主要负担中解决,开展坚持分类管理、标本兼治的专业清理,加强清理问题的源流管理、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申报制度。

1点配置,9点安装。 正在为教师减肥。 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切实认识教师减免的责任,牢记责任,掌握,肩负,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加强负责人,加强统一规范,切实采用,落实教师减免,取得良好效果。 (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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