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市民吴先生做装修房子,想到家里有孩子,买家具时,她非常重视环境保护,买的都是实木家具。 这期间,她又从朋友家买了两张叫“全实木”的床,这次买回来后,觉得这张床不全是实木。
市民吴先生:今年10月去看过床,看过床后,她告诉我第二天泰州有工厂共同购买的活动。 第二天,我和他们在泰州买了床,当时买了实木床。 指导员告诉我这是实木床。
吴先生说,这个团购活动是朋友的家庭组织,最终她也确实得到了团购价格,以床上三千元的价格买了两张回家。 但是回家不久,吴先生就发现了问题。
吴先生的丈夫楚先生:我们的朋友是通人,他以前是木匠。 当时朋友来我们家,他们说你买的床不是实木床。 我们说是在朋友家定做的。 我说了是实木床。 朋友说绝对不一样。 指顶板和下面的支撑,这绝对是压缩板。
原来吴先生买的这张床,床头的部分确实是实木做的,但这张床,她认为不是实木。
【现场】
现场敲板后,帮手组记者发现,实木床头的部分敲打声较淡,而床的部分敲打声较差,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床的通气孔看到床内部的加工痕迹。
市民吴先生:我问她怎么不是果实树。 她说这是他们的标准,当时买的时候,为什么不告诉我标准呢? 如果你当时给我说明的话,我有选择的机会,我可以选择买还是不买。 是你告诉我的,这都是实木,是我选的。
吴先生的丈夫楚先生:他们说床和床其实是分开来的,我们买了床,买的是实木床,但是床不是实木。
在吴先生和销售员的聊天记录中,这个销售员的床和床本身是分开的,床本身是标准的,床本身是实木的,可以称为实木床。 但吴先生不承认这样的借口,她感到朋友家里有欺诈和隐瞒事实的情况。 为了弄清真相,援助组的记者跟着吴先生去全友家了解情况。 接待我们的是当时接待吴先生的销售员。
售货员:我也没有说欺诈,或者隐瞒什么,我们全员都做了三十四年,也就是最近升级了有实木的床板,以前一直是他们的制造商,我们默认床框是实木,如果是全实木,我们的床就是这样 所有的床板都是这样的,他们的意思是,我有问题,不告诉她,她自己也许理解也有问题,我们双方都有问题。
据该销售人员透露,到目前为止,朋友家庭一直在销售这样标准的床铺,她也承认自己的销售过程中没有提到床铺的问题。 之后,朋友家的负责人也赶到店内,首先说吴先生买的床价格便宜,不完美。 其次,他们的顶板也含有实木粒子,理论上也可以统称为“实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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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友家的负责人:我们板材上也有实木颗粒,有实木纤维,这都叫实板,这叫实板,我们也不是胡说八道。 你的意思叫实木板吗?那是实木纤维板。
根据采访资料,所谓的“实木纤维板”是树干枝等木质材料,是通过压缩制作的人工板材,因此不被称为“全实木材料”。 经过协商,最终全友家庭的负责人关于“实木”的认定也发生了分歧,表明没有人能够说服。 但是,现在他们基于诚信待客的理念,就此事进行协调,想免费为吴先生交换实木地板,吴先生必须支付200元工人的安装费。 这种处理方式,吴先生不满意。
吴先生:我要你把钱放进去,我自己买的是实木床,现在不要我放钱,为什么我现在不想要这张床。 你给我解释清楚,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最终,双方的协商未能达成协议。 吴先生说,回头想一想,给出最终的回答。 那么,在这场纠纷中,作为业者的家属有责任吗?记者找到了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
市消费者协会职员辛基:根据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有权知道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和相关服务,她有爱心。 消费者说,经营者有责任。 经营者有权告知消费者商品的质量、性能和用途。
辛基在生活中常见是商人为了达成订单避免一些信息。 这种纠纷只能通过调停协议解决,费时费力。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建议多做作业,提出问题,如果发生矛盾,也可以向市里投诉。
资料来源:镇江民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