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重庆市检察机关召开关于《重庆市检察机关认罪处罚事件监督规定(试行)》(以下称《监督规定》)执行情况的工作座谈会,特别调查《监督规定》执行情况,推进深化认罪处罚事件监督管理。 市纪委监委常驻市检察院纪律检查监察组组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刘艳红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卫红主持,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相关室负责人、五位分院检察部门负责人和20位基层检察员代表参加座谈会。
与会者就《监督规定》的具体做法、《监督规定》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建议、承认有罪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开展专业调查,细分案件标准,加强指导,加强业务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的合作等意见,市检察相关负责人对《监督规定》部分也提出现场解释
刘艳红组长充分肯定了参会同志的发言,结合巡逻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加深《监督规定》执行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理解,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四个要求。
资料来源:重庆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