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公共资源管理的长期“中性”,意外地将大量村内“空房”和坑塘、路边土地等残留的公共资源流失到少数人手中,农村的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市委副书记、峄城区委书记于玉说:“开展公共资源共享行动,可以开放更多的发展空间,帮助产业发展和建设美丽的乡村,具有公共资源“姓非民间”的社会属性,造福普通大众。”
依法唤醒沉睡的资源,将乡村活力纳入法治轨道。 今年以来,岱城区司法局坚定地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从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积极行动,组织村法律顾问自主参与“公共资源共享行动”促进乡村振兴。
法律顾问对农村闲散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和利用,回收导致土地空间资源要素重新配置的违法违规侵占的公共资源和空间整理历史遗留权利不清楚的所有宅基地。 全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带领大众和村委访问,解决遗留问题、难题,审查合同规范性、租金支付,处理过期合同闲置资源,重新订购等方式参与投标法,确保村集团依法增加收入。 公共资源共享行动开展以来,提供法律咨询160多次,租金承包金120万元,整理土地2000多亩,审查合同310馀件,促进集体收入增加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