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网9月9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福建省南网记者张韩丰)从9月23日开始,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了各县(市、区)管理部在委托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只保留了中心的本级银行账户,每个委托银行只剩下一个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体账户明细表
从9月23日起,漳州各县(市、区)管理部公积金缴纳公司必须将员工住房公积金转入相应承包银行中心本级联合银行账户。 例如,原来汇到龙海建设的存款公司,汇到中心本级建设帐户的原来汇到南靖工行的存款公司,汇到中心本级工行帐户。 如需变更帐号的更多资讯,请参阅下表「漳州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帐户明细表」。
账户变更后,如果存款地址汇错了的话,费用会退还给公司提供的预先账号。 因此,各收货方建议在交易银行柜台开设网络营业所,以方便错误的货款退还。 不开设网上营业所的公司,应当负责银行柜台,完善公司账户信息。
为了便于区分各缴纳公司汇款的账户,各县(市、区)管理部的公积金公司汇款时,必须记下县域名(即单位公积金账户账户账户的管理部)、单位公积金账号和单位名称。 备注栏文字长度受限时,用户名可以省略。 例如,汇款到市直管理部的缴纳公司必须注意市直、公司的公积账号、户籍名,汇款是漳浦管理部的存款公司,汇款时必须注意漳浦、公司的公积账号、户籍名。 责任编辑:李晓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