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减税降费是的政策_中国历史上减税降费那些事儿,你都知道吗

2019年是减税减费年,增值税税率、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会保险费减少率等一系列减税减费政策陆续实施。 自古以来,减税费用是纳税人所渴望的,也是古今通行的惠民政策和利民的做法。 我国历史上出现的减税政策屡见不鲜,特别是“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干盛世”等盛行的王朝的出现,与政府实施减税政策有密切关系。

古代不同,税金的名称也不同,征收手段也多种多样,包括役、赋、贡、助、彻、租、庸、调、捐赠、占卜师、厘金等。 除了政府惯常的减税手段之外,在灾害道歉之年、重农劝农、新皇即位、皇帝改元、帝后生日、太子、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和日期,还会实施临时性税收减免。

先秦典籍《礼记·王制》中明记着“嘲笑不征收,市废不纳税”。 意思是只在检查所和市场等检查,不征收关税,在市场租借公屋的店铺不需要支付商品营业税。 孟子认为,实行非废税政策,免除商业税可以激发商人的积极性,“取悦天下商业”有助于促进社会消费和经济繁荣,出现了“自己的生民至今没有经济实体”的场面。

春秋战国时代,各侯国陆续进行税制改革,管仲在齐国推进了“土地和衰退”。 也就是说,不论公田、私田,根据土地品质的优劣和产量的多少,分别征收土地税,建立了从未有过的全新土地征税制度的吕国实行“初税亩”,规定公田和私田都按亩纳税的楚国在货物运输途中规定“得到金节不征收” 也就是说,持有清楚的免税符号就可以免除关税,大幅度减少税收是刺激商品流通的手段。

中国减税降费是的政策

春秋战国时期

汉代实行薄薪减税政策,与民休息,采用富民治国理念。 汉文帝曾两次颁布“田税租赁的一半除外”,将田租赁率从秦朝的“泰半税(农民收获的三分之二)”降到“十五税一”“三十税一”,每个成年人每年支付的占卜金从四十分减少到四十分。 汉景帝时代,继续实施“三十税一”的田租率,将其固化形成制度。 这些减税措施发展民生,充实国库,当时的“文景之治”是历史上着名的盛世。 东汉光武帝刘秀建武三十二年,免除了博、奉高、嬬高等当年的粮食和家畜草。 东汉安帝延光元年,首都和27个郡的暴雨成为灾害,法院下达了敕令:“又有田地受伤,不能租田地。” 这些同情民减税的措施,汉代的“民不利而容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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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

隋文帝杨坚政权期间,政府税收以租赁为主,废除专卖、工商税、盐酒等杂税征收,不仅提高了“入市税”,还提高了丁男丁女的兵役年龄,缩短了户调额,将户调绢减少到一匹两丈,户调布从五丈减少到二丈五尺,减免幅度达到50%。 隋文帝开皇二年,降低田租户应纳税额,减少兵役天数。 另外,征服南方后,免除江南地区10年间的田租等,也实施了地域性减税的开皇十二年,免除了河北、河东的三分之一的田租等。 上述减税政策使人民安居,国家人口、粮食和财产迅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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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

唐朝在轰鸣激烈的隋末农民起义中成立,统治者知道“奢侈节约费用,减轻薄薪”的重要性。 唐朝前期,在推进“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时,对农业税减免政策作出了定量规定。 由于水灾、干旱、虫害或其他自然灾害粮食减产的,损失超过四成,免除田费超过六成,免除租赁、调整超过七成,租赁、庸、调动都免除。 唐高祖武德两年颁布法令,每丁交纳“租二石、绢二丈、棉三两”,之后,男丁规定每年强制劳动20天,国事需要增加强制劳动的,增加15天免除强制劳动者年捐款,增加30天免除田间租赁。 唐太宗实行全国减税和12次区域租赁减免。 唐德宗建中元年,政府进行税制改革,宣布“二税法”取代“租庸调”旧制,废除其他杂税和从役。 这些减税措施对农业生产的发展乃至唐朝的兴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北宋时代,与过去王朝的重农抑制商不同,政府采取重农商的方式,从宋朝开始,历代发出了减免税收的法令。 农业税方面,北宋政府为减轻农民征用负担,设立了灾害、战争、开垦、雇佣等减税名目。 例如宋朝下令,给平民种桑、枣树,开荒田等,不征税。 商业税方面,对先秦时期产生的关税(即运输中货物征收的税)实施“每千钱二十”,减免对象者的智慧和官员和普通人,对官员随行运输的东西、包括流民运输的东西、五谷、耕牛、农具等在内的五谷流通、流民配置、农业发展等发挥积极作用。 此外,政府还废除了工商业杂税。 “续资治通鉴长篇”记载着“盖所利益博,拒绝藏在家里”。 因为政府减免了商税,激发了人们的生意欲,扩大了征税范围,增加了国家税源。

中国减税降费是的政策

清明上河图

明初,政府制定了许多恢复生产、发展农业的措施,规定开垦荒地的土地,可以免除3年的租税。 另外,商业税率从“二十税一”下调到“三十税一”,扩大免税范围。 明太祖洪武十三年,在全国实行减税,规定军民与葬礼结婚,舟车丝绸布等停止征税,这大大推动了商业发展。 明孝宗时代规定,遇到所有水灾,全灾减少七分,九分灾害减少六分,八分灾害减少五分,以下四分灾害减少一分,成为定制。 明万历九年,张居推行“鞭法”,田赋、从役与杂税合为一,向田亩折银分配,人丁与田亩收税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税负。

清初,政府为了安抚异民族国民实行了一系列的减税政策,历史上着名的“康干盛世”也与政府的大规模减税密切相关。 康熙四十九年四月,从第二年开始配置户口部,三年内免除了全国一年的粮食。 康熙五十一年,颁布“不要繁殖人丁”法令,固定丁银税额,不再增收,大大减轻了农民的纳税负担,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向征税转变的重要标志。 雍正推行“露台入亩”政策,将2000多年人头税改为田亩税,税收基础大幅增加。 到了干隆期,减免免税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位期间,干隆多次大幅度实施地域性免税,全国1年间免除粮食连续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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