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重点案件_“国家宪法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庭审观摩

2019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之际,绿春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认罪的审判,观察法庭邀请了绿春县公安局的案件民警,邀请了一部分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审判。

观摩院于2019年12月4日上午9点举行,绿春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被定罪的速裁手续,简易手续由李某、吕某、方某诉说有危险驾驶罪的嫌疑,3件审判时间不到1小时,观摩院直观地表示适用定罪手续开庭了。 审判结束后,审理案件的审判员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介绍了适用审判手续审理案件的流程。 被告人的权利保障提高了案件的效率,特别是适用被定罪的审判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停止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讨论,大幅减少了开庭时间,提高了案件的时效。 最后,前来参观的人们对云南省检察院制定的认罪处罚看了一部宽大的制度宣传片,直观感受到认罪事件带来的公正司法,为进一步推进认罪处罚对宽大的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李永祥)

认罪认罚重点案件

起诉人介绍了承认有罪的案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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