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我区召开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电话会,总结2019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安排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区政府副区长、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业务领导组长李永成参加会议发言。
李永成在2019年春节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强烈指导下,通过各城乡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认真执行《重庆市烟火爆竹管理条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全区由于放烟火爆竹没有发生火灾和其他安全事件, 指出实现了全区“禁止区域被严格禁止,放水区域安全有序,社会方面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
李永成表示,2020年是我区城市烟火爆竹禁止年,各部门、部门要提高政治立场,认识城市“为什么禁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认真开展管制,采取必须落实工作责任的有效措施, 抓好禁区“如何禁止”,加强初年禁旗胜利组织领导力度,实现禁区“可靠”,做好2020年春节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保春节期间全区安全和平稳定。
春节快到了,关于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今年有些变化,万州市民要注意。
请注意
万州区人民政府发表通告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
改善空气质量,
建造美丽的万州,
2020年春节
万州市禁止烟花爆竹。
下面是原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放烟火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烟火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烟火爆竹的安全管理
一、万州区各街道办事处管辖的社区禁止放鞭炮,具体禁区包括:
(1)沙河街凤仙路社区、宣言社区、落脚社区、玉城社区、沙河社区和花青路社区
(二)周家坝街周家社区、狮子社区、集中社区、救兵城市社区、流水社区、双堰塘社区、天生城市社区、天子湖社区、天子路社区、映水坪社区和永生河社区
(3)钟鼓楼街幸福社区、丰收社区、棉花地区社区、八角井社区、陶家坪社区、枇杷坪社区、玉安社区和富祥社区
(四)太白街红色社区、南池沟社区、复兴路社区、和平路社区、青羊宫社区、吴家湾社区、白岩路社区、文化里社区、孙家书斋社区、桂花堰塘社区、国本路社区和桔园社区
(5)高笋塘街电报路社区、东方广场社区、甘家院社区、高笋塘社区、苗园社区、太白路社区、王家坡社区、望江路社区、乌龙池社区和西山路社区
(6)牌楼街太平社区、大河沟社区、乘马桥社区、袁家屯社区、牌楼社区、万安社区、石峰社区、观音岩社区和印盒石社区
(七)龙都街道岩上水库社区、金港社区、九龙园社区、红溪沟社区和大塘边社区
(8)双河口街水社区、学堂湾社区、槽房社区、螺母包社区和石梁社区
(九)百安水库街百安社区、扁寨社区、程家社区、尖峰岭社区、乐居苑社区、三洲社区、庆宁社区、天台社区、学府社区和张家湾社区
(十)五桥街道万石桥社区、五间桥社区、莲花社区、长龙社区、石人社区、龟家社区、民安社区和香炉山社区
(十一)陈家坝街陈家坝社区、大河社区、沱口社区、大石社区、机场社区、联合社区和南山社区。
二、禁止在禁区以外的下列地区或地点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事处;
(二)加油站、储油气等易爆物品的生产、储藏机构;
(三)文物保护机构;
(四)车站、码头、机场、桥、隧道、交通设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饮用水水源、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粪池、沼气池和地下管网;
(八)森林重点防火区;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区人民政府禁止使用火的其他区域或地点。
三、在禁区和地点,禁止生产、贮藏和经营烟花爆竹。
四、严格的烟花爆竹品种管理。 在禁止点火区域或场所外经营和允许个人点火的烟花爆竹品种有c级和d级产品中的烟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发射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 禁止销售和点燃礼花弹、棚焰火、小礼花、吐珠焰火产品和单发药量在25g以上、内径在30mm以上的内筒型组合焰火等专业点火类产品,禁止销售和点燃炮火、炮火、药粒型吐珠产品。
五、未成年人放烟火爆竹,须由家长或其他成年人护理。
六、重大庆祝活动和节日确实要在禁区内组织定点烟花爆竹的,由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并公告。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生产、销售、储藏、运输、烟花爆竹,严禁出售市售、储藏、携带、爆炸不符合市公布规格和品种的烟花爆竹,严禁将烟花运往公共交通工具。
八、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条例》和本通告规定。
九、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为了我们万州的环境
我们共同的家庭
让万州市民每人共同努力吧。
文字源两万州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