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资加大_中国发布丨我国将继续压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加大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力度

中国外资加大

10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绍了利用外资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等情况。 中国网络张瑞宇摄影

10月30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昨天在国务院政策例会上介绍了中国网络。 10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并近日发表《关于进一步搞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深化对外开放、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四个方面,提出了20项稳定外资政策措施。

在深化对外开放方面,主要包括继续控制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除负面清单中未包括的限制措施。 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优化汽车外资政策,着力营造公平经营环境。

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方面,主要包括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提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平台供资质量,在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综合保税区等。

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主要包括降低跨境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外籍人员在华工作便利性,优化外资项目用地审核流程等。

在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方面,主要包括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 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加强监管政策规范性,提高规范性文件透明度,发挥保护知识产权司法的重要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支持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依法保障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王受文指出,“意见”是国务院近三年发行的专门针对外资的第四份国务院文件。 与前三份文件相比,“意见”内容更加全面深入,如要求有关部门优化监管方式、设置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监管检查频率,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设立投资服务平台、政策咨询窗口,宣传相关政策,深入了解企业实施政策的难点,全面应对企业诉求,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各项政策。

“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 例如在投资自由化方面,继续按照外资一致的原则支持外资保险公司的设立和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各地区在保障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的市场准入待遇的投资保护方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公平参与内外资企业对中国的标准化等。

《意见》加强了已经公布的文件的贯彻。 例如,外国投资者关注的技术转让问题,2018年国发19号文,各级人民政府职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技术转让。 《意见》提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方式强制或强制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

1~9月,中国利用外资达到100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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