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人民法院受理的赵某等8名恶势力集团自交易案一审判决生效后,于2019年9月27日起草执行,现达4718397.86元,其中扣除案件存款4215397.86元的拍卖犯罪工具为2辆小型车,拍卖价为253000元 不断扩大“拍卖财物断血”的成果,彻底破坏这个恶势力集团的经济基础。
审前关闭好证据。 健全执行法院事前掌握情况的机制,在案件受理前通过案件协商推进侦查、起诉、审判有机联系,加强公安、检察机关搜集案件财产证据。
法庭严厉取缔法律和事实。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以被告人及其近亲名义冻结诉讼存款4215397.86元,冻结期满,法院立即派人到各银行办理冻结诉讼存款手续,避免上述诉讼财产被非法转移。 同时,在审判过程中,给公诉机关寄信,加强“非法所得”认定证据,明确案件财产处置意见,为“金钱断血”奠定基础。
审查后有效执行。 成立“黑恶势力犯罪关系财产”特别行动指导组,负责人负责,正确实施对策,合理配置人才。 依法处置有关人员的财产。 查询、检验、扣分同时进行,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冻结、检验清单,依法进行网络、传统调查,调查补充不足,检查车辆、房地产检验抵押信息的所有相关人员的所有权收益,对公安机关冻结的银行存款,警察在线扣款, 公安机关在线提取未冻结银行存款,启动合计提取4215397.86元的网上拍卖程序,共对3辆涉案车辆启动拍卖程序,2辆拍卖结束,合计拍卖收入25.3万元,另1辆 积极讨论被执行人家属,据统计,与被执行人家属取得联系,明确法律关系,合计达到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