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要求_工行北京分行深入落实监管要求强化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类业务管理

当前,随着金融与科技融合的加快,银行业保险业与网络科技合作领域和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也带来了公众关注的风险管理问题。 10月12日,北京银行保监局发布《关于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关系业务和网络保险业务规范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银行保险机构对合作关系业务的明确监管要求,引导北京银行保险机构建立与外部风险隔离的“防火墙”,利用网络技术提供金融服务 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深刻理解“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的业务管理。

在依法审慎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方面,工行北京分公司依法以合规为前提,坚持内部控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确认制度流程符合监管机构关于顾客信息、产品销售、洗钱、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该行坚持一贯扎实的工作作风,合理控制业务发展节奏,以测试对接、灰度测试、试点部署等方式依次展开,实施动态管理,保证合作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

在加强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机构管理方面,工行北京分行从市场前景、承付能力、管理能力、风险机制等方面筛选出优秀合作者,严格引入合作机构。 一方面实施名册制的“强制准入”管理,慎重制定合作单位准入标准和协议条款,信誉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内部管理健全,核心技术成熟,系统安全稳定,经总公司批准开展合作,另一方面由合作单位评估预警机制,定期监测合作单位, 评价合作机构的经营状况、内部管理水平、防风机制的有效性,对发生风险预警信号和违法行为的合作机构立即调整准入清单,整理项目。

在开展金融科技公司规范和网上贷款业务合作方面,工行北京分行坚持自主控制原则,贯彻信用程序整体规范措施。 贷款调查阶段,重点调查贷款真实性和顾客偿还能力,特别是向合作机构提供担保时,仍然重视调查借款人的第一偿还来源,在合作机构提供担保不依赖放宽风险管理要求的贷款审查审查阶段,采取贷款政策、 从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的角度审查贷款申请,综合判断贷款收益和风险状况,自主决定贷款申请是否通过审查的贷款后管理阶段,丰富贷款后管理手段,密切监控贷款资金用途,加强网上贷款逾期催收,加强网上贷款业务“三检”

在开展金融科技公司规范和金融营销宣传合作方面,工行北京分行严格规范合作机构协商管理,按业务场合和产品在合作协议中制定禁止行为清单,明确双方权利关系,避免合作机构以银行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宣传等。 妥善处理合作者和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顾客疑问、投诉问题,积极应对可能引起声誉风险的事件,迅速应对,向顾客做好说明工作,切实解决投诉纠纷。

下一阶段,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严格遵守《通知》要求。 在监督部门和总部的领导下,将商业银行在金融领域的专业优势与金融科技公司的技术优势相结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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