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d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追尾卡车
酒后驾驶是受到谴责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很多驾驶员驾驶,酒后驾驶严重威胁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11月19日21时30分左右,在杭州长长兴方向28公里,耿某驾驶的浙江d号小型普通轿车与卡车相撞,幸运的是没有人员伤亡。
高速交通警察四营的陈端维赶到现场,向驾驶员询问庚的情况时,发现有酒味,要求庚某接受呼吸式酒精检查。 耿某的结果为65mg/100ml。 接着,民警将耿某带到医院采血进行酒精检查,结果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64.5mg/100ml,酒后驾驶。
耿某觉得自己晚饭时喝了一半白酒,已经两个多小时了,身体很好,带着运气高速回到合肥的老家,妻子坐在旁边。 但是,S14桩长高速后,耿某仍然慌慌张张,和妻子商量后在附近的服务区休息,睡到天亮后继续走路。 但是,在加速后不久,耿某的手机一滑下来,就有意识地捡起了手机,突然“砰”的一声,车撞到了前半挂车,方向失控撞到了右侧的护栏,前罩着火,耿某急忙抬起了车内的被子罩。
高速交通警察提醒很多驾驶员酒后驾驶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应该记住“不酒后驾驶,不驾驶”的铁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