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网12月23日在聊城市会议接待中心举行了《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记者招待会。 记者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活动,分为《总则》、《基本行为规范》、《奖励与支持》、《职责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49条。
关于文明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条例》第二章规范了公民的文明行为,规定了公共场所、生态、交通、社区、乡村、家庭应该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文明旅游、文明医师、文明网、爱岗敬业、诚信、变态、共同建设等内容。 主要遵循四项原则。 一是法律法规已有规范制约的领域,《条例》强调垃圾垃圾垃圾垃圾垃圾垃圾、环境破坏、露天烧烤、绿地破坏等问题。 二是关心大众的问题,《条例》执行重点规范。 《条例》重点规范了《在公共场所吸烟》、《乱贴广告》、《从高处扔东西》、《居民停车》、《噪音骚扰》等三个方面,国家鼓励、社会认可的文明行为、《条例》明确提倡文明旅行、推进诚信建设等四个方面,是市民具有的良好习惯和优秀
关于对文明行为的奖励和支持,《条例》第三章主要规定了使文明行为进一步提高、贯彻条例的措施。 规定文明行为宣传、表扬奖励、合作等制度,包括慈善公益的支持和鼓励、义勇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行为,正面指导、鼓励、支持和保障。
关于职责和监督,《条例》第四章从部门职责、基层组织、说服、投诉等方面规定了各方面的职责和监督措施,推进了文明行为的推进。
关于法律责任,《条例》对“在公共场所吸烟”“吐痰、溺水、丢弃废弃物”“违法揭示、涂鸦、描写”“在市区道路、交通交叉路口向过去的车辆、人员分发广告、卡片等宣传品”“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扔东西”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为了阻止不文明的行为制止人和举报者,明确了打击报复阻止者和举报者的法律责任。 同时,明确了文明行为在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公司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编辑李云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