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国考报名时间_提醒!贵港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还剩一个月啦

大家小心! 每年年底,城乡医疗保险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

2020年度国考报名时间

加保摊款结合个人摊款和政府补贴,2020年度贵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摊款标准为250元/人。

城乡居民困难者、特殊人群(包括受保人、严重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五保户、建卡贫困人口、村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和男女结扎家庭的父母及其子女等)支付投保所需个人摊款的部分,由各级政府按规定补助。

2020年度城乡居民是如何投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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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可按以下方式支付:。

1 .“广西税务12366”微波信号公众编号

按微信号公众编号搜索“广西税12366”,或者扫描税务部门提示的“广西税12366”微信号公众编号的二维码,关注公众编号,进入“工作”功能菜单,选择“社会保险费支付”功能支付保险费。 该渠道可处理社会保险摊款和摊款清单查询业务。

2 .广西税务APP

在“广西税务局”官方网站上扫描app二维码下载客户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主页的“下载区”上单击“广西税务app”扫描码下载、安装并运行客户端后,按照指示完成注册 登记后,使用“社会保险费缴纳”功能完成缴纳。 该渠道可处理社会保险摊款和摊款清单查询业务。

3 .广西电子税务局

投保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主页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登记登记进入申报缴费的功能界面,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该渠道于9月2日优化了网上社会保险费用和费用清单查询业务。

4 .各商业银行

各商业银行的营业所柜台、银行的自助收费渠道(如智能交易所、手机应用程序和在线银行等)。 持身份证可以向贵港市(县、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农信社、柳州银行、桂林银行、光银行、兴业银行、北部湾银行等12家合同银行存款店柜台支付保险费,也可以通过银行提供的自助费、在线费等其他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 该渠道可以办理社会保险摊款和个人委托扣除摊款协议业务。

5 .移动智能终端( POS设备)

身份证、银行卡可以在村居委员会、乡镇和街道事务所的社会保险事务所和村助农所用移动智能终端( POS机)用卡和扫描支付。 这个渠道可以进行社会保险的缴费业务。

6 .虚拟客户端

学校和村(居委)经营机构如果需要向学校的学生和本村的投保人统一支付保险费,可以通过设置利用税务系统提供的虚拟户口客户机统一支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费。

7 .税务服务厅

可使用贵港市各县(市、区)税务局、乡镇税务局税务厅服务窗口或税务厅自助终端支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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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市民们必须注意,加入贵港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投保者,没有必要重新登记居民医疗保险。

首次参加贵港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士应:

(1)新生儿由监护人将户籍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带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村)、医疗保险事务所进行保险登记。 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支付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时医疗保险待遇的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加入保险的,从支付保险费的第二天起享受当时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具体保险缴费事项,末尾有详细解释)

(二)首次投保的城乡居民可以持有户籍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社区(行政村)、医疗保险事务所进行保险登记。

(3)在校学生将户籍簿和身份证原件拿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村)和学校办理保险登记。

支付保险费的时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根据情况受到的待遇也不同,请参照以下内容

(一)持续支付保险费;。 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投保时间自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部分城乡居民难以按时投保,可延期至2020年2月底),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初次或逾期缴纳保险费;。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首次或逾期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享受自下月1日起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中断保险费的支付;。 中断支付一年以上保险费的人,将享受3月1日起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下半年支付保险费;。 除出生后3个月内支付保险费的新生儿外,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无法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个人应一次性支付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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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新生儿的保险费和待遇

(1)新生儿必须立即取得合法身份,出生后3个月内保险费支付标准为250元/人。

(二)新生儿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缴纳出生后3个月以上保险费的,由个人一次性支付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费用。

(三)出生年支付保险费的待遇;。 新生儿出生年的3个月内支付保险费的,从出生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出生年的3个月以上支付保险费的,从下个月的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出生享受跨年度支付保险费的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第二年(出生后3个月以内)支付保险费时,如果支付出生年的保险费的话,只能享受从出生日起出生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追加,只能享受加保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第二年(出生后3个月以上)支付保险费的,享受全额支付的下月1日开始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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