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考过中级会计_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合同效力及格式条款

原题: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合同效力和格式条款

合同的效力和格式条款

合同生效

1 .《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立即生效。

2 .有条件、有期限合同:在有条件达成(期限届满)时生效。

(二)对保留合同有效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签订的合同: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2 .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过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追认的,视为有代理权。

(三)格式条款

1 .格式条款无效

(一)《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

(二)提供形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3)免责条款无效:引起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失去对方财产。

2 .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对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作不利解释。

3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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