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省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长徐建表示,我省将加强与长三角、中部地区的业务合作,在跨省地区结算、接受待遇资格的异地认证、跨社会保障关系省转移等方面提高服务效率。
近年来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加入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进一步提高。 2005年以来,我省连续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开始连续4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报告指出,下一步,我省将全面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积极构建全民、城乡统一、权利明确、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一制度,到2020年底实现基金省级统一收支,为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一奠定了基础。 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实行“企业年金方法”,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范围。 被征募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区别情况,研究进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范围。 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各地向所有投保人复盖大病保险制度。 将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特殊救济制度扩展到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
同时,加强与长三角、中部地区的经营业务合作,在跨省地方医生结算、接受待遇资格的异地认证、跨社会保障部门转移连接等方面提高服务效率。 推进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提供全网式、全流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