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拒绝履行拘留而没有商量
领导
2019年12月18日,执行人陈某逃跑,拒绝履行有效文件确定义务的被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于15日拘留。
自2017年起,陈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高某陆续借款120000元,约定暂时偿还。 但是,约定期限到来后,陈某无法履行偿还义务,没办法,高某将陈某告上法院。 此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停协议,约定在2019年7月15日之前偿还部分债务,但过期后陈某未履行偿还义务,后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担当法官通过网络检查系统冻结被执行者的账户存款,将其放入失信被执行者名单中限制高消费,但被执行者陈某始终不起动,四处逃窜,希望能顺利通过。 因此,执行董事相继三次去那个地址寻找执行线索,但没有结果。
2019年12月18日上午,负责法官得知陈某在河口镇某工作厅工作,首次前往该厅,将工作的陈某拘留在河口法庭。 在法庭上,执行人陈某主张自己的生意是赤字,没有履行,但在以警察的耐心解释后,陈某拒绝履行。 考虑到陈某的态度,法院于15日决定其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