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公积金政策的一些调整保障了员工需要购房
记者5日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郑州将调整政策保障购房员工,新政将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郑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管理处负责人表示,郑州通知调整房贷有关事项,更大程度地保障员工需要购房。 调整后的政策表明,迄今为止夫妻双方在同城不同系统存款,夫妻双方在不同土地存入公积金的情况下,在核定贷款额时单独清算员工,贷款额最高可达40万。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这种情况将根据双重纳税员工结算,最多可以借80万人的贷款。
到目前为止郑州的公积金贷款只限于郑州户口,市内和省内地方存积金的员工申请处理,省外工作存积金的郑州人回乡购买住宅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2020年1月1日开始,具备郑州户口,外省支付公积金,在郑州购房可使用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首套才使用公积金,最高贷款额为80万。
同时,自2020年1月1日起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从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即借款人夫妇双方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为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从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第一次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最初套房的话,就没有存款账户的馀额限制,到现在为止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存款馀额的规定倍数”这样的规定是不需要的。 一个人购买第一套,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申请60万元。
从2020年1月1日起,进入郑州市高新技术人才群体的高新技术人才和复员军人,开户正常一个月后,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可以申请贷款。 高科技人才配偶不支付公积金的,夫妻双方可以按照贷款条件申请,最多可以借出80万元。 (资料来源:郑州日报)
报道来源:郑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