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拿药给报销吗_泉州:城乡参保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不设起付线

高血压糖尿病城乡投保人注意到了! 门诊药品的支付不设支付线

记者昨天从泉州市医疗保险局获悉,为了进一步减轻城镇投保人员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市医疗保险局联合市财政局、保健委员会、市场监督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药品保障机制的通知》,城镇投保人员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药品保障机制

此次“通知”的保障对象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接受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二病”)患者。 “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和降血糖药的范围,要落实国家新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优先选择目录中的甲类药品,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品,优先选择一贯评价的品种,优先选择集中购买的药品。 同时,采取以门诊特殊病种为主、普通门诊统一为辅的政策措施,保障“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需求,按原有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其中,确诊高血压(ⅱ期、ⅲ期)、糖尿病( 1型、2型)门诊特殊病种的投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取消所有支付线,其结算措施按相关文件实施。

完善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一,包括“二病”在内的普通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定点基础医疗机构对普通门诊清算不设支付线,在政策范围内费用限制为600元/年(包括家庭医生合同服务费),清算比例为70%。

确诊高血压ⅰ期或接受特别门诊,清算金额达到本年度特别门诊上限线的投保人,可以在定点基础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普通门诊统一政策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许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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