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16日、11月发布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排名,9个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88~4.07,主要污染物为臭氧。 空气质量从较好的依次为莆田、宁德、南平、福州、厦门、泉州、龙岩、三明、漳州。
11月,全省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11~4.11,主要污染物为臭氧。 实现空气质量的天数比例平均为99.8%,比上年上升了5.2个百分点。 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十个县级城市(从第一名到第十名)分别是福鼎、将乐、泰宁、寿宁、屏南、周宁、永春、罗源、华安、仙游。 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县级城市(倒数第1到10位)分别是永安、龙海、长泰、和平、建阳、建瓯和光泽(倒数第6位)、福建清、邵武、上杭。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潘园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