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等7个部门共同发表了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 意见包括放宽市场准入,引导各要素有秩序地进入社会服务市场,制定药品网络的销售监督方法。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大型开放网络课程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