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省委常委会研究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具体贯彻措施。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强调,要充分认识各级纪检监督机构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工商联等部门收集、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完善和落实“省纪检监督机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措施” 审查时要严格规范冻结、扣押、扣押等措施,慎重使用。 轻率的决策给民营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认真追究领导和员工的纪律责任。 注意维护企业家人身和合法财产权益,调查涉案企业家和企业高新技术人才,应慎重使用留置措施,为案件中企业正常运营提供服务、保障和便利。 必须重视事件影响企业运营的访问,迅速采取措施解决。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全面整理正在检查的民营企业案件,确保严格依法处理案件,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最佳保障。 (杨宏斌曹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