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自2012年《条例》实施以来,市内首次修改《条例》。
今天,北京日报全文刊登了《条例》
我在担心内容是不是太多记不住了
请拿着这个垃圾分类手册
下箭头下箭头下箭头
谁出生,谁分类
产生垃圾的机构和个人有责任对垃圾进行分类
单位未分类投入: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立即责令纠正,罚款一千元
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未分类投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负责人制止
违反制止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报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应当书面警告
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混合运输: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吊销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许可证。
除了分类,减量也是必要的
百货商店超市:不要使用超薄塑料袋
餐饮酒店:不得自愿提供一次性用品
机构单位:推进无纸化
快递:可使用电子提单拆卸可回收包装
如何分类很简单
垃圾的分类并不难
大家行动吧!
记者: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