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镇江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丹阳参照实行!
小心! 小心!
镇江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
住房公积金基数
资料图/吴辉摄
十二月十二日
镇江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2020年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丹阳人匆匆来看
镇江市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镇江市直属机构事业单位2020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江市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数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
二、缴纳基数上限为21400元,下限为2020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不变,仍为单位和个人各12%。
四、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的机构事业单位,将计算出的缴纳基数调整簿提交缴纳银行进行基数调整。
五、各部门应加强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联系,到2020年1月底完成基数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按月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京口、润州、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他辖区参照执行。
七、以上政策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镇江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日
资料来源: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铁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