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单位_镇江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了!丹阳参照执行!

原题:镇江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丹阳参照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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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

住房公积金基数

公积金的单位

资料图/吴辉摄

十二月十二日

镇江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2020年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通知

公积金的单位

具体内容如下

丹阳人匆匆来看

镇江市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镇江市直属机构事业单位2020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江市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数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

二、缴纳基数上限为21400元,下限为2020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不变,仍为单位和个人各12%。

四、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的机构事业单位,将计算出的缴纳基数调整簿提交缴纳银行进行基数调整。

五、各部门应加强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联系,到2020年1月底完成基数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按月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京口、润州、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他辖区参照执行。

七、以上政策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镇江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日

资料来源: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铁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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