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建议_汝城:千里执行,助力优化工程机械行业营商环境

湖南法院网络通讯2019年11月17日至2019年11月29日,汝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7名干部在医院张梁的指挥下,分为两个执行组,行程近4000公里,经过12天连续奋斗,顺利搜索19座塔楼, 强制拆除一座塔返回申请执行人员4座塔(价值接近百万元),关闭被执行人家,其他管理财产金额达百万元,为执行人员增强了力量

据悉,此次汝城法院实施的7项执行案申请执行人是我省某重点机械融资租赁企业,执行内容强制归还租赁设备,支付租金,优良的战果为优化工程机械行业营业环境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建议

应对执行阻碍沉着

在昆明,强行拆毁现场,被执行人员追捕包围该院干部警察,进行虚假通报,对强制执行造成很大抵抗,执行法官刘文胜镇定应对,立即报告汝城法院、湖南高院,积极联系当地法院,昆明官渡区法院了解情况后,派遣4名司法警察到现场维持秩序。 本院干部警察对包围、干扰者进行了法律宣传,经过6小时的长时间工作,塔被顺利拆除交给执行人,有利地击退了执行人的气焰。

耐心的释法实行和解

在保山,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该院执行董事立即在现场确认,在某工地发现了涉案塔,到工地协助扣押执行通知书时,设备的实际管理人员提交设备系从被执行人那里购买,拒绝转交塔。 合作义务人员法律知识不足拒绝合作执行的,该院执行董事耐心宣传法律知识,当场解释拒绝合作执行的法律结果,在强有力的法律抑制力下,实际管理人员建议自行向申请执行人购买该设备,这样,该塔的执行就顺利完成了。

我院此次云南省执行在保山隆阳区法院、昆明官渡区法院的协助下,形成了全国法院合作的良好氛围。 执行董事不怕困难,深夜搜索设备,准备拘留被执行人员,现场关闭,没收设备…一个场面是执行董事废寝忘食的执行缩影,对本院的执行团队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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