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建议_铁山港区法院:执行回访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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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港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访问北海市德润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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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港区法院执行局干部与中国农业银行北海铁山港支行的负责人联系事件

12月18、19日,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部相继访问北海市德润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北海铁山港分店,与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倾听企业诉讼。

此次访问的两家企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向法院申请执行,收到申请后,我院重视并及时实施了管理被执行人财产、保障执行人权利的措施。 目前,2起案件分别实施28万多元、110万多元,但由于被执行人暂时没有其他可执行财产,案件处于结束本次执行程序的状态。

“尽管事件处于“终本”的状态,我们定期检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发现被执行人有可行的财产,经审计的事实可以随时申请重新执行,也可以根据职权重新执行。”执行董事说明。 访问过程中,该院干部向企业负责人说明了事件的查询和执行情况,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

经过访问、问答,消除了申请执行人的不安,拉近了法院和大众的距离。 两家公司负责人均感谢我院的关心和支持,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加强企业合规管理,更好地发展企业。

这是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在加强“基本解决困难”成果中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缩影。 我院在实行中,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的经营环境,提供更优质、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为铁山港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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