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0日在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农业队进行辖区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宠物诊所兽医朱某未注册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检查时,依法执法人员要求朱某提供《兽医执照》,朱某欺骗,现场无法提供。 自己只持有“兽医驾照”,平时店里由别的兽医负责诊察,自己没有兽医驾照。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了3本处方,其中有2本处方的执政兽医的签名显示为朱某。 对此,朱某当天在诊所休息兽医,发表说店里有2名顾客带着宠物看病,自己暂时诊疗宠物,开了处方。 在执法人员批评教育下,朱某承认没有兽医任职登记就从事动物诊疗的行为。 目前农业执法队依法对朱某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职业资格证明书是表示劳动者从事某个职业所需要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书。 这是劳动者求职就业开业的资格证明,是雇佣者采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执行证书是从事某行业的必要资格。 如医生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 但是,如果您从事特定行业,资格证书必须“提交”和“升级”相关的资格证书,而不是“到期”,以获得相关的执行证书。 否则,就不能从事相关的工作。
近年来,随着饲养宠物的市民越来越多,一些动物诊疗机构为了降低成本,有没有取得工作兽医资格的人和资格,但是采用没有登记工作的人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严重扰乱动物诊疗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新区总队进入宠物诊所,观察店内的“兽医执照”、“动物诊疗执照”、“营业执照”、“员工健康证明书”等资质,提醒很多市民为了维护今后的合法权益,必须保存病历、处方、费用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