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门市坚持风险防范和促进发展,以地方政府债券为线索,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风险防范和促进发展效果显着,为保障我市经济财政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风险防范效果显着。 一是有效地平滑债务高峰。 将过去未规范的政府背书融资债务调整为预算法规范的政府杠杆融资债务,确立地方政府债务的法律地位。 同时,又增加了10年和15年的长期债券,有效平滑了偿还高峰。 二是协助解决地方隐性债务风险。 积极追加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库存隐性债务的方法。 例如台山市发行新债券,削减投资规模,与债权人一起采取修订建设协议等措施,解决隐性债务风险,加快项目后续建设。
成本削减效果显着。 充分利用可交换债券的3年过渡期政策,比2014年认定的政府库存债务的平均利率下降了约4个百分点。 可换债券的平均年限为6.9年,是可换债券的全周期。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利率平均约为3.5%,比市场同期融资利率的约7%下降约3.5个百分点,按债券年限的7年推算。
稳步投资成果丰富。 一是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逐年上升,2015年至2019年发行的债券资金主要投入土地储备、铁路、公路、市道、重点产业、污染防治、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重点领域项目,有效带动基础设施投资,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我市交通和民生 其次,释放资金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如深茂铁路深圳投入江门段、开平投入阳春高速公路、人才岛、珠西枢纽等项目,以文件方式确定。 通过增加地方政府债券和投入资金,我市融入广东港澳大湾区建设,扩大有效供应,增强投资者对江门发展的信心,更多社会资本积极承担江门大项目。
政策指导显着有效。 一是创造支持国有企业向实体经济转型的条件。 剥夺国有企业政府融资职能后,江门市国有企业资产债权率大幅下降,一些体积较大的国有企业从高债权率下降到50%以下,逐步将我市经济发展方式从政府投资引向实体经济投资,进一步加强我市经济发展的强韧性。 二是推动各大金融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政府的杠杆融资确立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法律地位后,即使财政变得更加困难,也不能借贷给政府。 金融机构将政府背书融资企业,将金融资金投入企业经营性项目,投入创新创业领域,通过市场化手段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实现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