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省煤矿事故14死2关,曾登上黑名单,拖欠劳动者工伤赔偿金
12月17日1时30分左右,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发生煤气突出事故。 经初步验证,班下工作人员23人,7人安全升井。
事故发生后,接到通报的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副部长在建华、尚勇第一时间到达部队指挥中心,指导救援活动,影像连接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消防和救援现场,要求全力搜索失踪者,科学安全救助,确保救援者的安全。
贵州省政府和贵州省紧急管理厅、煤炭监察局、能源局、公安厅、卫生委员会等负责人赶到现场
黔西南州矿山救护队、六枝矿山救护队、盘江救护队82人携带8辆救援车辆、1辆指挥车和相关救援设备,当地消防救援队出动18人、6辆台车,到达现场展开救援。
截止到12月17日的9点,全力搜查,14人死亡,2人被困。
安龙县广隆煤矿2012年被市场监督部门“没收违法所得”的理由是“没有生产原煤经营”,也就是俗称“黑煤矿”。
紧急管理部2019年3月发表的《2019年第一届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部门和人员名单》,由于广隆煤矿采取“隐蔽、欺诈方式,逃避安全监督监督”,被贵州省紧急管理厅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部门。
根据通报的简单情况,检查中发现该矿山下有隐藏的工作面,采用暂时密闭避免监管,通风系统不完善。
2019年7月15日,贵州节能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全省30万吨/年以下规范煤矿详情和安全责任清单,要求煤矿规范退出期间主要负责人和所在地安全监督主体认真履行安全防范责任,严防煤矿事故。 广隆煤矿当时在这个名单上。
除了被列入在安全生产领域失去信任的“黑名单”之外,广隆煤矿也曾被当地法院列为失去信任的执行人,即所谓的“老赖”。 拒绝执行的目标总额为80万元。
广隆煤矿迄今为止多次发生工人受伤事故,受伤的工人曾被拖欠赔偿金,因此向法院控告了煤矿公司。 另外,广隆煤矿曾因合同纠纷、贷款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劳动关系纠纷的确认等被他人和公司起诉。
2013年8月5日,在广隆煤矿工作的徐稳明在矿井工作时,被刮伤了。 徐安明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十级残疾工伤,广隆煤矿一次支付徐安明各工伤保险待遇46000元。 但是,其中3万元一直拖欠。
刚和煤矿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肖元林,工作中从煤板上掉下来受伤了。 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发生了劳动关系的争论。 肖元林随后将广隆煤矿诉诸安龙县人民法院,安龙县人民法院判断双方有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