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分离试点改革情况汇报_亳州海关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据海关总署的公告,从12月1日开始,全国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批准”实施“将批准变为备案”改革。

根据改革后的方法,申请人只需在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注册,在线提交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并签署承诺书,就可以在网上处理所有流程,结算时间可以从以前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最多5个工作日。

实施一周以来,亳州海关(采购)已经向4家出口食品企业完成备案,全部当场处理。 “证据分离”改革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成本,优化商业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对亳州更多优质产品走出国门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谢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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