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文学作品改编的中国电影_文学是底色与保证——谈文学作品的影视改编

作者:崔颖(昆明理工大学艺术传媒学院副教授)

期间,中央广播电视台的中央电视综合频道发表了大文化栏目《故事中的中国》。 专栏是“剧+电影+综艺”的表现方式,再现古典电影故事背后的情感力和时代精神。 在已经播出的节目中,专栏介绍了《永远不会消失的电波》、《平凡的世界》、《林海雪原》、《焦裕禄》、《凤凰城》、《渴望》等多部经典电影作品。 细心的观众可能发现《故事中的中国》中的电影作品大部分都是由文学作品改编而成的。 这恐怕不是节目导演的意图,而是因为在电影艺术史上,许多着名的历史优秀作品都是从文学作品中衍生出来的。

1933年,以茅盾小说为基础的电影《春蚕》被视为“文坛与电影界的首次握手”。 从此,中国电影与中国文学有着密切的联系。 1950年代,以文学作品为原作的《家》《铁扇姬》等电影很受欢迎。 新中国成立以来,文学电影化成为创作的主流。 小说改编的《林家店》、《祝福》、《我的一生》等电影,成为新中国电影艺术的代表作品。 改革开放以来,因中国电影而获得国际声誉的电影,如《黄土地》、《红高粱》、《霸王别姬》、《红灯笼高挂》等,都是以小说为原作的。 特别是新时期中国电影的代表人物张艺谋,其导演的20多部电影,大部分都是由文学作品改编而成的。 在电视领域,以《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包围》等文学经典为原作的电视剧,已经成为无数人心中时代的经典。 纵观世界,在电影史和电视剧史上闪耀的古典作品,多以小说为原作。

电影艺术诞生以来,可以说是从文学宝库不断吸收养分。 正因为有戏剧和小说等文学形式的滋养,电影才从民间的杂耍演变成了新的艺术。 世界电影史学家乔治? 萨杜尔把电影看作是“前排观众的眼睛戏”,张骏祥导演认为电影是“用电影表现手段完成的文学”。 在很大程度上,文学完成了电影和电视艺术。 特别是对于具有悠久现实主义传统的中国电影剧创作,博大而深刻的中国文学传统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遗憾的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电影作品脱离了文学,以优秀文学作品为原案的电影剧越来越少。 在电视剧领域,观众看了不尊重历史的抗日神剧、文化基础欠缺的玄幻剧、横断剧、宫斗剧等。 在电影领域,随着电影市场规模的井喷式成长,以吸金为目标的快餐式商业电影越来越多,具有深厚文化沉积和高艺术显色的优秀作品越来越少。 投资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的电影和电视剧,追求商业票房收入和高收视率,高点击率。 但是,如果电影作品只追求商业利益,忽视观众越来越高的审美需求,迟早会被抛弃。 近年来,影迷电影形式小,流量明星成为票房毒素的现象,足以说明问题。 在稍微浮现的环境和急剧的功利接近的环境下,电影创作者要提高电影作品的艺术品质和文化含量,创作出受《故事中的中国》中的观众欢迎、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优秀作品,一个可能的途径是让电影创作回归文学、回归艺术 把文学精品拍成电影还是一个有效的方法。 当然,这种基于文学精品的创作和加工,并不是现在流行的所谓IP至上主义的改编和标号。 根据文学精品的改编选出的对象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是一部可以通过视听艺术来表现语言艺术的文学作品。 这样的作品大多是严肃的文学,具有丰富的文学性。 近年来流行的所谓IP电影剧,其根据原始文本多为文学性文学,文学价值不高的网络通俗文学。

美国电影学家杰伊·瓦格纳将文学作品电影化的方式分为三种。 第一个是“移植式”,“在屏幕上直接再现小说,其中几乎没有明显的变化”。 第二个是“注释式”,“取出原作的一部分后,其中一部分发生了变更。 也可以称之为变更的要点和重构”。 第三个是“近似式”,对于原作小说,电影是“表现出近似的观念,善于找到近似的修辞技巧,只从其原资料中吸收线索”。 无论哪种方式,只要在进行电影化时适当运用,就可以制作出好的电影作品。 例如,“故事中的中国”刚介绍的电影“凤凰”是“移植式”的改编。 电影以朴素的视听语言充分解释了原着的意思和内涵,成功地再创作了忠实于原着。 代表当前中国科幻电影高水平的《流浪地球》是《注释式》的改编。 电影采用了刘慈欣原着的故事主线和背景设定,在很多方面进行了创意加工。 相比之下,同为科幻巨制的“上海要塞”在原作时,不能留下原着的精髓,导致票房收入和口头传播双向失败,成为科幻作品原作的反对教材。 “近似式”的改编也是值得尝试的创作方法,王家卫的“东邪西毒”、姜文的“飞弹”等是成功改编“近似式”的作品。 当然,这个创作空间的更大改编方式如果运用不当,就会失去改编的意义,成为败笔。 《无极》《满城尽带黄金甲》《夜宴》等电影是《近似式》改编失败的案例。

总之,电影艺术史证明文学是电影作品的深度、厚度的底色和保证。 只要使电影艺术创作尽量回归文学,回归艺术,电影作品就具有永恒的生命力和不朽的艺术价值。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18日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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