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赵宇获奖_“福州小伙制止施暴被拘”当事人赵宇获奖三万元,他说了这句话

今天上午在福州市举行的第26次招待会上,今年年初以“看见义勇被处刑”闻名的赵宇从故乡黑龙江获奖,获得3等奖金3万元。

被刑拘赵宇获奖

福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颁发给赵宇的荣誉证明书上写道,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危害和侵害时,不畏危险,挺身站起来,为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犯罪作出了突出贡献。 经过研究决定,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授予福州市。

今天出版的《福州晚报》介绍了赵宇的事情。 2018年12月26日晚11点左右,福州晋安区岳峰村榎城公寓居住的福州某公司安防员赵宇发现李某殴打了该楼的居民邹某(女),赵宇立即制止,以免继续伤害邹某。

后来赵宇经历了三折。 据该代理律师范辰介绍,事件发生后,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当地警察而被拘留14天,此事在网上引起了关注。 2019年2月21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赵宇。 3月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当地检察机关向赵宇作出了无罪的不起诉决定。 201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出最高检查报告时,指导福州市检察机关认定赵宇见义勇为非法侵害者的重伤为正当防卫,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认为“法律不能非法让步”。 3月19日,福州警察向赵宇发出“看见义勇为证明书”。 后来赵宇带着家人回黑龙江省老家谋生。

范辰律师认为,今天福州市有关机构颁奖给赵宇,足以肯定他是看见义勇行事的。 这种正面的诱导作用,激励许多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赵宇说,这件事使自己更加成熟,也会遇到类似的事件,想出更好的办法。

事件的回顾

2月17日,福州网民@据不正当的赵宇发微博报道,2018年12月26日,自己看到义勇帮助受害女性摆脱危险,结果被拘留14天,之后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2018年12月26日,福州赵先生听到楼下的女性家人在求救,立刻看到义勇先生帮助受灾的女性邻居脱离危险,其中踢到了陌生男性,内脏受损(障碍达到了二级)。

结果:一个陌生男子向派出所报案,赵先生因故意伤害罪被拘留14天,还有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赵先生说,2018年12月26日晚上,听到楼下敲门,或是女家人求救的声音,就在楼下看见了。

赵先生说,在阻止女性家人受到侵害的时候,他踢了一个陌生男人,认定了对方的内脏损伤,残疾变成了二级。

各方面的声音

被救了的少女

用记者的电话联系了女人家的人,她回老家之前住了一段时间还没回来,为了方便赵先生的维持权,女人家的人在回家之前对赵先生的妻子的手机说了那天晚上被侵害的事情。

在影片中,女孩对赵宇的妻子说:“真感谢。 没有你丈夫(指赵宇)的话,结果会怎样不知道。 但是,没想到坏人会逃跑,做好人好事的人却被关起来了。”

女孩说自己那天晚上喝醉了,男人会带她回家。 男人说要在她家过夜。 她没有同意。 男人说打开门让我住下。 "他在长椅上打我的头,推到墙上,脱衣服. "。

女孩推着男人出去,但男人不出去,和女孩同住的室友出来报警。

记者也联系到她嘴里试图侵犯她的男人。 男子打麻将。 男子说赵先生确实踢了脚,他的伤已经好了,治疗花了5万多人。

记者说:“那个女人说你要在她家过夜。 有那种事吗?” 男性否认说“没有啊”。 之后,男性给记者打电话说“打麻将,听不见”。

2月19日,有关男子否认强奸,认识了女子,主张曾经喝过酒,那天晚上,女子喝醉后带回家,在女子家发生冲突,然后被赵宇踢伤。 他起诉赵宇,说要根据法医鉴定结果提出索赔。

扩展读数:

警察报案不起诉! “舆论发酵”不能拯救“正当防卫”

2019年2月报道:引起社会关注的福州赵宇事件,迎来了正式通报。 福州检察认为,赵某行为正当防卫,但已超过必要限度。 发扬社会正义,综合事件的事实证据,决定不起诉赵某。 这样的结果,可以说符合民意。 但是,关于正当防卫的想法,不能因为事件的解决而冷静下来。

近年来,“正当防卫”经常成为社会的热点。 王金辉制图

近年来,“正当防卫”经常成为社会的热点。 “欺凌孩子”“昆山龙哥事件”等事件,在整个舆论场所引起过关于正当防卫的大讨论。 之后,男人无法追求爱情,拿着武器加害后一家三口被杀害的消息也备受瞩目。 这个年轻人看到义勇为了阻止强奸而被拷问,给人“好人坏”的印象刺激了公众的敏感神经。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 对抗这里的不法行为,不仅包括保护自己,还包括保护社会利益。 侵犯他人权利,威胁人身财产安全,阻止违法侵犯的,构成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可以说,参照正义的正当防卫,明确了受到法律的保护。 然而,防卫的局限在哪里,目前的规定还很粗糙。 现在的标准之所以屡屡争论,也是因为过分强调“理性”,要求防卫者在极端状态下做出最合理的选择。 但是,实际上,在阻止侵害发生的重大局面上,能够正确判断自己出手的程度的人很少。 法律和实践不铆接的话,容易出现“道德义勇不容法律保护”的困境,英雄流着“血泪”,常常引起社会公愤。

其实,我认为正当防卫不应该这么难。 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了指导案例,4起正当防卫案入选。 最高检察院希望通过权威性的解释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基准,为检察机关提供参考。

但也要看到目前公共检查期间没有形成统一的认定标准。 遇到具体的事件,警察很可能会选择“先抓住防卫人员”。 程序没有问题,但平民眼中发生“冤案”,舆论沸腾,疑惑开始蔓延,对社会正义的损害不容忽视。

“舆论发酵”不能拯救“正当防卫”。 这既不符合法治精神,也不符合道德要求。 关于正当防卫,应尽快统一认定标准,消除模糊空间,鼓励大胆适用正当防卫,以法律规定支撑世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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