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优化商业环境条例》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九月至十一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2月10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报告指出,我市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实施,优化商业环境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中国经营商环境报告2018》和全国工商联合发布的《2019万家民营企业评估经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市在要素、法治、政务、市场、创新等5个方面居全国首位。
在优化政务环境方面,全国率先推行承诺审查制度,对企业申请资料实施告知承诺,不足后补充,信件证明,过期。 完善“政务一网通”平台建设,推进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查制度改革,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从1133项减少到228项,社会投资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开工平均时间从192天压缩到75天以内,企业开始审查只需1天。
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地方制定标准的行政事业性费用,除公共安全和生态资源相关项目外一律免除,对地方有权确定标准的政府性基金一律免除,中央和地方共有的政府性基金的地方保留部分一律免除,年减税费用预计超过700亿元。 推进电力供应、供水、燃气供应、供热等公共事业部门优化服务,连续两年将普通工商业电费降低10%。
在优化法治环境方面,严格执行《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审核流程,统筹安排财政建设资金使用。 新建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加快案件审理周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在优化人文环境方面,继续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综合优化60项人才政策,累计定居各类人才22.3万人。 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高铁、地铁建设,完善公路网布局,健全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为优化企业经营者环境创造良好条件。
报告针对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指出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管理服务”改革,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进一步优化人文、法治环境。 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条例有效实施,加强工作成果,企业发展土壤,提高城市软实力,营造“亲商、利商、尊商、崇商、暖商、悦商”良好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