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至17日,甘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黄鸿冈等14人涉嫌挑衅罪、欺诈勒索罪、侵入住宅罪、开设赌场罪、组织、领导人、参加暴力团体罪的案件。 甘谷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建军担任审判长,甘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云出庭支持公诉,法律检查两长在同堂审理案件。
甘谷县法院党组非常重视,建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为领导,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明为副领导的项目协调指导组,第一时间向党委和有关部门报告了审判准备工作。 审前多次召开特别会议,研制审判方案、保安方案,根据审判业务、安全保障、技术保障、物流保障、审判联络、舆论应对等工作设立相关工作组,进一步细分任务,按实际责任确保审判安全秩序。 组织诉讼人和辩护人召开审前会议,保障审判有效、顺利。
公诉机关被告人黄鸿冈等人长期滞留在甘谷县的城市和周边,多次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着手控诉征收骚扰、胁迫、妨碍个人经营、敲诈、保护费的民间纠纷,作为地下执法队的不正当高利贷、暴力则被迫追讨债务而施暴、擅自行动, 多次持凶器殴打他人,使暴力、恐吓和其他手段不是坏事,而是压迫、伤害民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两天的审判中,法庭依法分别审问、调查了1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就起诉书上诉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了证据。 辩护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举证、质量证明。 在法庭讨论阶段,公诉机关和各被告人辩护人就有罪、犯罪事实、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整个审判过程公正,一贯有秩序。
此案是自清黑专门斗争开始以来甘谷县法院审理的第一起黑案。 法院集结了全院的全部警力,市中院向全市法院申请安排20名法律警察。 县警方有23名特警,12名警察充实了保障能力。 县司法局、县医院、甘谷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和电力等部门全力支持合作,圆满完成保障任务。 市中院派遣员指导、县纪委监察委员、县委政法委员、县扫黑办公、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亲属等100馀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甘谷电视报道了案件的审理。
考虑到事件的重大复杂性,县法院选择日期宣布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