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上一句话也没说就辞职的现象现在很常见。 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退休是《劳动合同法》给予自己的权利,不管原因是自己有没有更好的职业发展,还是对现有的工作和领导人不满,直接退休的人越来越多。
现在员工提出辞职申请的现象越来越频繁,但很多员工不愿意自愿提出辞职申请,特别是在公司呆了很多年的老员工,已经熟悉现有的工作内容和环境,同时也存在着家庭和生活的压力。
当然,对于不喜欢自愿退休的员工来说,自愿退休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必须退休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谁说自愿退休没有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想退休,必须在30天前书面通知公司。 这意味着在享有无理由退休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当然,如果公司有违法雇佣,我们可以立即辞职,没有必要履行法律规定的30天前的告知义务。 因为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公司有不正当的雇佣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条件等行为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且,说员工自愿辞职的人,是不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 其中一种情况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退休的情况。
具体来说,有哪些常见的应用场景?。 以下是一些例子。 拖欠或减薪
很多上司说明了发不出工资的原因。 比如说,公司的收益不好,还没有回收还款,这不能成为公司拖欠工资的理由。
也有上司试图减少员工的工资的理由。 例如,员工的业绩不符合标准,工作迟到,或者员工工作有微小差距,如果公司无法提供证据,就是违法的。
如果我们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工资金额,公司每月几号发工资,公司拖欠工资或拖欠工资,我们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向公司申请退休,申请经济补偿。 未缴纳社会保险
很多公司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能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障。 好公司和员工约定,转行后开始缴纳,没有良心的公司不会马上触及什么时候缴纳社会保障。
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如果不按照本法的规定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向公司请求经济补偿。
当时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区的规定不同,例如在深圳,即使公司不帮助支付社会保障,我们也不能立即辞职,向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应该给公司发一封催缴信,催促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社会保障。
公司收到“催缴信”一个月后,如果没有依法补偿社会保障,我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向公司请求经济补偿。 没有提供工作条件
许多朋友可能听说过这种现象。 某公司为了强制退休员工,采用调职的方式。 也就是说,将员工从原来的职场调动到完全不知道的职场,使员工最后无法忍受,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公司没有必要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在此要注意的是,单位和工作内容都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如果公司单方面改变我们的单位,让我们做完全不同的工作内容,事先和我们取得联系的话,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需要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但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如果没有与员工协商的话,就很抱歉。 员工也可以直接退休,向公司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