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江江江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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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使人们开心,但意外的是防止宠物受伤是个问题。 最近,江都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该案件中宠物狗经过市民被咬,狗主人不愿承担医疗费、过劳费、营养费。 最终经过法院审判,受害者得到了相应赔偿。
近年来,宠物狗和宠物猫等的事故频发。 依照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警告市民,安全和危险在“第一线”之间,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遛狗,警戒和防止动物受伤。
惊动一幕
妇女的街头被大型犬撕裂
狗主人只负担部分医疗费用
一想到“今晚经常做噩梦,做被狗咬的梦,已经有心理上的影子了”被大狗咬的场面,江都区邵伯町的马先生至今仍然心动不已。
事件发生在去年上半年。 她骑自行车进城了。 “当时,电动汽车的踏板上站着一只在家里养的小狗,小狗被我用绳子拴着。”马先生想要停车时,听到大型犬的叫声,以保护自己的狗的本能,她责备了大型犬。
“我记得骂大狗,以免接近小狗。 ’但是,大型犬兴奋地朝着乘坐电动汽车的马先生的腿猛地撕开了。 大狗力气大,马先生逃不出来。
据马先生说,大狗朝着她的小腿凶暴地撕裂,血瞬间湿透了裤子。 马先生绝望的时候,大狗的主人来了。 事件发生几分钟后,大型犬被主人的手撕开了。 吓得马先生坐在路边,被亲切的人送到扬州市内的医院接受治疗。
住院期间,右小腿三分之一的皮肤被撕裂,马先生的伤口缝了十几根针,医疗费、住院费等加起来共计1.8万多元。 住院治疗27天后,受伤好转。 马先生说:“狗的主人负担了前期的治疗费,但是后期的医疗费不想支付,所以自己调换了。”
法院的判决
原告追讨费用合理
被告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事件发生后,马先生休息了三四个月,工作和收入都受到了影响。 想完后,她来到江都法院邵伯法庭提起诉讼,把大狗主人蔡某告诉了法庭。
法院表示,去年3月,蔡某被告养的狗咬伤了原告,事故当天原告在扬州某医院接受了住院治疗。 后被告蔡某只是调换前期医疗费,原告没有赔偿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因此向法院起诉。
最近,江都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民事案件。 法院依照《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动物饲养人饲养的动物损害他人人身、财产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大型犬饲养者蔡某由于自己的疏忽,在遛狗时没有牵狗,因此大型犬被原告咬,被告的过失和大型犬被咬的事实构成因果关系,被告饲养的动物受伤了原告,被告必须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经过法院的调停,马先生接受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损失赔偿。 法官提醒蔡某被告今后在遛狗的时候牵狗,注意不要再发生事故。
法官建议
安全在“一线”之间
我需要拉绳子遛狗
江都法院审理的事件,其实也让饲养狗的市民觉醒了。
据法官周红说,在本案中,大型犬的主人蔡某一边打电话一边牵着狗绳散步,大型犬却突然从牵引绳中脱出来了。 曾发生过事故,“如果市民疏忽大意,就无法阻止狗的行动,宠物狗会飞出来,危及周围市民的人身安全。”
法院近年来受理了很多这样的事件,据说与在遛狗的时候养狗的人没有做安全的防范有关。 另外,在一些房地产契约纠纷中,所有者之所以不愿意支付房地产费,是因为在小区内遛狗的人没有遛狗。 民事事件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不拉绳子而遛狗,使市民大吃一惊,造成人身伤害。
“养狗的人应遵循基本的道义和责任,当然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自觉”,法官建议市民在爱狗的同时负责,市民要散步狗和文明狗,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坚决根除狗的伤害事件。
通讯员李雅苞记者黄静
责任编辑:热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