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发展政策_最高奖励 200 万元 ! 石家庄发布十条政策支持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搜狐焦点《楼市快讯》报道,最近搜狐焦点获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颁布了“石家庄市支持特色产业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政策”。 通知指出,为了贯彻落实省市特色产业振兴工作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石家庄市特色产业集团质量提升、品牌创造、利润增长。

支持发展政策

政策全文如下所示

石家庄市支持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政策

深入贯彻省、市特色产业振兴工作布局,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全市特色产业集团质量提升、品牌创造、利润增长,对市辖区内特色产业集团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一、对国家、省审批的特色产业集群内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等。

二、针对特色产业集群举办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专业展览会,对特色产业集群所在的县(市、区)给予100万、80万、60万、30万元奖励,以补助展览会的组织费用。

三、对特色产业集群建立指数平台,发布价格指数,完成后给平台本体30万元奖励。 对国家、省审批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用于平台设备采购、提高服务能力、开展服务活动等。

四、对经审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5万元的奖励支持。 奖励资金用于基地建设发展、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活动和目标活动等。

五、在新认定的省级示范产业集群中,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鼓励发展的产业,给集群所在县(市、区) 50万元鼓励,推进产业集群变革,完善集群内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六、对省审定的智力化试点建设特色产业集群,给集群某县(市、区) 100万元奖励,支持集群电子商务、智力物流发展、协同创新平台、智力生态建设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

七、对省审定的特色产业名县(市、区)、名镇(乡),分别给予县(市、区)、镇(乡) 30万元、15万元奖励,用于地区品牌建设,提高地区品牌影响力。

八、对特色产业集群设立特色产业联盟(协会)的,法人注册后,给予10万元补贴(禁止类产业除外),鼓励积极发挥中介服务作用。

九、支持产业入园集聚发展,通过企业整合和新引进,区外企业进入当地专业园区,每新增一家工业企业,给企业10万元入园奖励。

十、围绕推进专业招商、精密招商、定位招商、产业链招商,推进当地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全球500强、中国500强、行业百强企业(市外)项目落户,建设后按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鼓励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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