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根据银保监会的主页,安徽县和农商银行收到监督处罚书。
根据处罚信息,安徽和县农商银行通过个人经营贷款流入房地产企业。 鞍山银行保监局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决定罚款30万元。
资料显示,安徽和县农商银行于2013年9月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建。 目前员工443人,注册资本4.82亿元。
处罚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