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活垃圾分类要求_12月1日起郑州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不按要求投放将被罚款

10月28日,记者收到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的《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方法”)于今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如不按要求投入垃圾,将处公司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50元以下罚款。

郑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间”的确定

对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在郑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方法》明确规定了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责任、运输和处置、法律责任等,主要适用于开展垃圾分类的地区、公共部门和公共区域。

根据“方法”,生活垃圾分为厨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类。 生活垃圾要分类投入、收集、运输和处置。 未按要求投入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纠正,拒绝纠正的,处公司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50元罚款。 另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责令修改期限,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要求,截止今年年底郑州市中心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率在70%以上,到明年年底生活垃圾分类率在95%以上。 截至9月底,郑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率达到74.11%。 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组办公人员表示,除目前尚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居住区外,郑州市所有公共部门、公共区域已经或者实施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根据要求,郑州市所有市道、广场、公园、游乐场、机场、车站和市内五区及四个管理委员会区域内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包括酒店、酒店、商场、农贸市场、办公楼等)将于今年6月底前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新郑市、新市、登封市、莘阳市、巩义市、中牟县和上街区的公共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市道、广场、公园、机场、车站、各种办公厅等公共区域只设有可回收的、其他垃圾两种容器,市民可以把手头的厨房垃圾和有害垃圾带到工作场所、企业或家庭分别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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