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敦煌市法院首次利用远程视频审判刑事案件
12月10日上午,敦煌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有序进行。 这次审判,审判中只有起诉人、法官、书记官,被告席上没有人。 相反,在液晶显示器上,显示了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同步审判的实时录像。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控告被告人对某人犯欺诈罪,向敦煌市法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被告人因某人患有右侧甲状腺癌和颈部淋巴结转移等多种疾病,行为不便,无法在本院参加审判,本院决定采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开庭审判。
审判中虽然是“隔空对话”,审判手续却严格遵循诉讼手续。 从告知被告人权利到宣读起诉书,从法庭调查、法庭讨论到最后陈述,从围绕争议焦点发表争议的角度出发,法官控制了审判的节奏,各方面都一举通过远程视频审判系统实时稳定地进行了分发。 在证据展示中,实物证据和电子证据通过展示平台呈现在被告人面前,实现了无障碍的交流,不仅免除了审判方的诉讼,还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
利用远程视频开庭融合了“智能法院”建设和司法事务方案深度,是科技辅助审判的剪影,敦煌市人民法院加快“智能法院”建设,逐步推进远程视频开庭方式,更有效、方便地处理案件,节约司法资源,有效解决“案件人数少”的矛盾
近年来敦煌市人民法院重视科技手段在起草、审判、执行过程中的应用,探索科技服务审判新模式,以人民法院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为重点工作而不断推进。 从诉讼服务中心民间服务建设到审判转播、司法公开平台演变,敦煌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记住使命”宗旨,以信息化促进公开化,以科技化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诉讼疲劳,真正做出“起诉不助人”的严肃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