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于12月20日电20日晚,盛行环境保护公告,一下子就有23家公司和4家全资子公司登记为失信被执行者。 公开资料显示,失去信誉的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不履行有效法律文书的确定的义务,通称“老赖”。
去年11月,盛运环境保护公告指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公司部分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借款公司达到58家,债务利息共计达到26.58亿元。 在披露第23条“老赖”信息的同时,幸运环境保护发布了《关于公司债务解决工作进展的公告》。
据该公告,盛运环境保护自债务危机爆发以来,公司一直在各方面的支持下推进债务解决。 最近,公司接到合肥市国正科技小额信贷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信贷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的《债务赔偿协议》,债权人同意减免公司债务的50%。 共计2542.943万元。 截至本公告之日,债权人同意减免公司债务累计13268.04万元。
大力运营环境保护公告。 资料来源:深交所官方网站
与此同时,考虑到环保,发表了“关于公司股票上市被中止的风险的通知”。 公司表示,公司和控股股东于2019年3月28日因涉嫌违反公司信息披露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该调查于2019年11月6日中止,公司和控股股东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根据有关规定,公司3年内不能实施上市行为重组。
根据盛运环境保护,公司到2019年6月30日为止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资产为负,公司可能会接触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规定的纯资产负面情况,公司股票有被中止上市的风险。
资料显示,盛运环境保护被称为安徽盛运环境保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运输机械产品和环保设备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是带式输送机和干式脱硫除尘一体化废气净化处理设备,广泛应用于建材、水泥、电力、钢铁、矿山、港口、化工、垃圾焚烧废气处理等多个行业。
被判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如下
1、据中国执行情报公开网报道,公司在( 2019 )皖0881执行1151号事件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为公司与桐城市辉浩贸易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桐城市人民法院编制( 20180皓0881民初4511号法律文件,已产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桐城市辉浩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9年4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一些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桐城市辉浩贸易有限公司支付执行费34073.00元,申请执行费411.00元。 公司没有履行期限内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支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据中国实行信息公开网报道,公司在( 2019 )皖0881执行1332号案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为公司与浙江亿化橡胶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桐城市人民法院编制的( 2018 )皖0881民初4491号法律文件,已经产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浙江亿化橡胶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9年5月14日依法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一些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命令公司支付浙江亿化橡胶有限公司执行金24530.80元,申请执行费268.00元。 公司没有履行期限内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支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据中国实行信息公开网报道,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在( 2019 )皓0104执行1811号案件中被判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为子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盛运科技因未能在期限内履行有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支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据中国实行信息公开网报道,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在( 2019 )皖0881执行1682号案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上述案子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桐城市人民法院编制的( 2018 )皖0881民初4838号民事判决(调停)书已经生效,并支付申请人执行金164780.00元(不包括执行费)和拖欠履行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盛运科技因未能在期限内履行有效法律文件规定的补助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据中国执行情报公开网报道,公司在( 2019 )皖0881执行2311号事件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为公司与深圳市库马克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桐城市人民法院编制的( 2018 )皖0881民初702号法律文件已经生效,法院于2019年9月4日依法制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命令公司支付深圳市库马克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金291466元,申请执行费4272元。 公司没有履行期限内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支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据中国执行情报公开网报道,公司在( 2019 )皖0881执行1800号事件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为公司与浙江东杰冷却塔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桐城市人民法院编制的( 2019 )皖0881民初92号法律文件已产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7月29日依法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一些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命令公司向浙江东杰冷却塔有限公司支付执行金465000.00元。 公司没有履行期限内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支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据中国实行信息公开网报道,公司在( 2019 )皖0881执行1808号案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和哈尔滨九洲电气株式会社其他案件均为案件,桐城市人民法院编制的( 2019 )皖0881民初1631号法律文件已产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8月1日依法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命令公司支付哈尔滨九洲电气株式会社执行金389643.00元。 公司没有履行期限内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支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报道,公司在( 2019 )皖0881执行2593号案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为公司与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桐城市人民法院编制的( 2019 )皖0881民初3142号法律文件已产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10月16日依法制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一些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命令公司向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执行费百万元、执行费1400元。 公司没有履行期限内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支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报道,公司在( 2019 )皖0881执行2590号案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为公司与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桐城市人民法院编制的( 2019 )皖0881民初3951号法律文件已产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10月16日依法制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一些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命令公司向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申请执行费用四百四十元。 公司没有履行期限内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支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报道,公司在( 2019 )皖0881执行2645号案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为公司与汉中特变电工有限责任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桐城市人民法院编制的( 2019 )皖0881民初2391号法律文件已产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10月25日依法制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一些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命令公司向汉中特变电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执行金和利息。 公司没有履行期限内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支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报道,公司在( 2019 )皖0881执行1681号案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为公司与山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桐城市人民法院编制的( 2018 )皖0881民初4837号法律文件已产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7月8日依法制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一些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命令公司支付山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费229652.50元,申请执行费3345.00元。 公司没有履行期限内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支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据中国执行情报公开网报道,公司在( 2019 )皖0881执行2655号事件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据公司审计,上述案件为公司和杨军劳动纠纷案件,桐城市人民法院编写的( 2019 )桐劳仲字第80号法律文件已产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10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一些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命令公司向杨军支付执行金和利息。 公司没有履行期限内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支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报道,安徽盛运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在( 2019 )皖0111执行2053号案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实,上述案子公司安徽盛运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特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事件,由于公司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在期限内履行有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交付义务
21、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报道,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桐庐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共同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在( 2019 )浙江0102执行2435号事件中失信。 据公司审计,上述案件为公司及子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共同能源环境保护有限责任公司、桐庐盛运环境保护电力有限公司和骏天煜民间贷款纠纷案件,杭州市上市城区人民法院编制的( 2018 )浙江0102民初1178号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8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一条的规定,公司和子公司未能在期限内履行有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支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报道,安徽盛运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在( 2019 )皖0111执行7070号案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实,上述案子公司安徽盛运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与合肥栏许多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事件,由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环境保护工程没有在期限内履行有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供给义务
23、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报道,安徽盛运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在( 2019 )皖0111执行5416号案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实,上述案件子公司安徽盛运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康合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环境保护工程未能在期限内履行有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交付义务,因此失信 (中新经纬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