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陈思
根据省环境实施联防联合的要求,“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行郑州市重污染气象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2019〕22号)根据市政府的研究,从12月4日0点开始将重污染气象ⅲ级的应答调整为ⅱ级的应答。 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保护健康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心脑血管、呼吸器等疾病敏感人群在室内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的普通人群应避免室外活动,不可避免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体操、运动会等野外活动。
3 .中止各类大型大众户外活动。
4、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救,增加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
5 .加强污染气象对策、健康保护等知识宣传。
二、拟议的减少污染措施
1 .倡导公众绿色旅行,鼓励公众以公共交通工具和电动汽车等方式旅行的停车立即停止,减少车辆当场的怠速运行时间。
2 .减少汽车白天加油。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各种工地等,可以有意识地调整生产工期,根据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使用的标准排放量,提高污染管理设施的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技术的运行时间,积极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4 .建议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污染天气的实际情况、强制减少污染措施,采用调动、上下班高峰时间、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度。
三、减少强制污染措施
(一)工业源削减措施;
1、根据重污染气象应急行业橙色警报的停产措施,工业企业采取“工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制生产(经市政府批准的豁免除外)。
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网郑州供电公司
2 .增加国家、省、市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率。 对于大气污染防止设施没有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业企业,依照法律要求当地政府采取关闭措施。
领导人:市生态环境署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不包括在豁免和管制中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不得事先上升。 应急反应期间停止的工业企业,除非得到认可,不得擅自开炉。
领导人:市生态环境署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减少尘源措施;
1 .全市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停止挖掘、回填、场内装卸、石灰配方、混凝土刨削等土石方作业,停止户外电焊、涂装、涂装、切割、斜面喷涂等作业(市批准的应急应急措施,一类民用工程项目符合标准可以正常组织施工,两类民用工程项目,绿色 裸露场所必须增加洒水的发尘频率。
主导部门:市政治粉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地铁公司
2 .矿山停止露天作业。
领导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署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砂石料厂、石料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领导人:市生态环境署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 .露天堆放的散装材料全部盖上盖子,在非结冰期增加洒水频率。
主导部门:市治理粉尘,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 .城市主干道、城乡结合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根据日常道路的清洁频率,空气湿度不足50%、气温超过5℃的,需要增加清扫、清扫、洒水、喷雾等防尘作业2次的空气湿度在50%以上或气温不足5℃的,停止洒水、喷雾、湿式清扫
主要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移动源削减措施;
1 .全市停止淤泥运输(市批准的应急工程、民生工程项目除外)。
领导人:市城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城建设局
2、全市停止运输水泥罐车、建筑材料(不包括市批准的应急、民生、民生两类工程、绿色工程)。
领导人:市城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城管理局
3 .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装载机、地板机、挖掘机、加载机、道路铺装机、叉车等) (在认可的橙色报警响应期间能够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施工现场除外)。 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达到国家三排放标准,贴上环境保护标志,或者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领导人:市生态环境署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城建局、市城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场发展中心
4 .在允许运输的电厂、各类企业、矿山、工地、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以下(含燃气)大型装卸车辆(特殊车辆、危险品车辆除外)。 紧急应对期间,每天登记所有柴油卡车的进出情况,保持录像监视记录3个月以上。
领导部门: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建设局、市控尘事务所、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场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 .加强公交、地铁运输力保障,加密运行航班,延长运行时间,增加清洁能源公交的使用,倡导市民绿色旅游。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地铁公司
(四)其他减少污染源措施
1 .加强执法检查,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
领导人:市农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增加饮食部门检查频率,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领导人:市城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禁止放烟花爆竹。
领导人: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 .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