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14点左右,沙区公安局110号处的三营民警报告,一个陌生人来家里借钱,担心是非法者。
民警赶到了大学城的某个地区,在警察门外遇见了一名青年男子。 两名男子主张某银行派人到银行借款,向民警查看身份信息。 不久,举报人的丈夫李某从外面回家了。
原来,李某在2017年初,经营一家银行的信用卡,花了三万多元钱,主张用来装饰房子。 在此期间,李某虽然还有一部分,但由于手头紧张,李某拒绝了银行的联系,银行信息无法通过电话传达,必须根据注册地点访问和督促员工。 由于李某预计不偿还信用贷款,日利0.0005和0.05违约金(或滞纳金)合计有万元以上,但所有这些妻子都被蒙在鼓里引起误解。
民警告诉李某,他的行为对自己的影响很大。 一是信用卡贷款未偿还3个月以上,人民银行信用征收体系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二是承担较大的利率和违约金。如果三、几个月没有偿还,银行催款没有偿还的话,有信用卡诈骗的嫌疑,面对银行的起诉,恶意借款被裁定将受到处罚。 李某说尽快还清债务。
民警告市民朋友,消费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大力度,发现借款期限已过,必须立即偿还,决不能放任不管。 盲人不害怕,怕法律是盲人。 米再次警告说,如果你借贷“奔驰之路”,银行就会认定你是恶意借款,上了银行的“黑名单”就会受损,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