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公布了在“不忘初心,记住使命”主题教育期间调查的10起典型案例。 其中,玉溪市澄江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浩表示,中央“扫黑除恶”特别斗争的重大决定不能实施。 2019年9月,马浩被留党看了一年,受到政务免职处分,取消了副处级待遇,降为四级主任课员。
据通报,马浩在担任澄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县黑除恶专门斗争指导组长期间,未能执行中央“黑除恶”专门斗争的重大决定,2018年澄江县黑除恶专门斗争指导组监察尹某等因黑问题工作浮出水面,无法履行职务。
另外,2018年3月至4月,马浩违反司法事件介入,通知董某向澄江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开平(另案处理)发言。
2018年澄江县秋季征兵期间,马浩受李某委托,得知李某弟弟违法犯罪,向澄江县公安局颁发了无犯罪记录证书(澄江县公安局未颁发证书)。
此外,马浩不能全面履行严格的党主体责任,忽视了澄江县的政法体系长期违反纪律,2019年澄江县的政法体系干部17人被立案审查。
马浩接受礼物和礼金,也有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行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高语阳
编辑/马晓晴
校对/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