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天都市报12月19日,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常务委员会于12月19日下午通过决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月11日至1月15日在武汉召开。 迄今为止,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二十二年一月十二日在武汉召开。
根据表决通过的会议日程,省政协十二届三次大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协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通过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参加会议的政协委员听取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讨论湖北省政府的工作报告。
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二十二年一月十二日在武汉召开。 拟议会议主要议题是审核湖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报告,审核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审核批准的湖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案报告, 审议2019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20年批准省级预算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选举事项及其他。